努力向別人證明你自己,最後會得到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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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次我和學生分享:「如果有人總是要你向他證明你自己,請盡快離開他,越快越好。」

此時有人問:「可是工作或是面試的時候,主管常常會提出這樣的要求,我應該也要離開嗎?」

我說:「那就得看主管是基於正面的激勵、試探性的考驗,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,還是說這已經深植於他的價值觀,他總是習慣用這種方式和別人互動,如果是後者,那麼我幾乎可以推斷,他很難和任何人建構長遠的合作關係,這點放到感情生活亦同。」

為了讓大家認知到,為什麼你應該離開要你證明自己的人,所以我將上次的對話整理後濃縮,希望能幫助到「總是在證明自己但不開心的人」,一起聊聊囉。


證明自己的壞處
自古以來,人們想要「證明自己」這件事,從來就沒少過。不論是證明自己能勝任某份工作、證明自己能勝任某份職缺、證明自己能配得起某人,證明幾乎是無處不在的。

面試時,面試官很常會說:「請告訴我,我們必須要錄取你的理由。」

交往時,另一半問你:「證明你愛我。」
甚至Mr.P以前也遇過客戶說:「請用5分鐘告訴我,為什麼我應該要和你們公司合作?」
一般人的反應,在被問到上述這些問題後,幾乎會反射性的開始述說自己的長處、優勢、能力,甚至舉出許多故事來佐證自己有多好,但很少人會想到的是,然後呢?
真實世界的遊戲規則是,一旦你開始證明自己,你就踏進了對方設下的圈套。
比方說,你舉了三個你必須被錄取的理由,對方其實大可以直接說:「我覺得這樣遠遠不夠。」

你費盡心思耍浪漫、對另一半呵護備至、為他做牛做馬,他也還是可以說:「我覺得你不是真的愛我。」

最後一個問題更不用說了,如果我當時真的順著客戶的邏輯回答問題,那最後拿到訂單的人就不會是我。

證明這件事有趣的地方在於,一旦誰開始向誰證明自己,那麼人際互動間的權杖就會在審核者的手中,審核者可以任意更改規則、提高證明標準、雞蛋裡挑骨頭,用盡各種方式來刁難你。
當情況演變到你不斷證明,他不斷地否決,你又持續證明的時候,你們的關係就注定會失衡。
如果你們是朋友關係,你將會從朋友變成隨從。
如果你們是曖昧關係,你將會從準男友變成工具人,準女友變成女傭。
如果你們是主管與下屬的關係,那情況將會更進一步激化,你不再會是能給他建言的將領,而只是唯唯諾諾的小兵。
這是證明的魔力,也是為什麼我要你「不要向別人證明自己」的原因。
證明的理由
然而凡事總有例外,從語句結構來判斷態勢大多是對的,但少部分情況也可能有疏漏,因此我們還是必須切回到心態—他說這句話的動機是什麼。
以Mr.P過往的經驗來看,會提出這類問題的人有三種:

【一、隨口問問,沒特別用意】

有50%的人是屬於這類的,他沒存心要你證明什麼,只是在特定情境下,他照著流程走,所以提出了這樣的問題。

又或者他是在網路上剛好看到,所以隨口說說,面對此類型的人,只要轉移話題快速帶過就可以了。

【二、存心要踩你,讓你掉入他的陷阱】

自私又善於謀略的人,會把「讓別人向他證明自己」當成一種手段,一旦你踏進陷阱了,隨之而來的就是他無止盡的提升標準,無止盡的刁難,而當局者迷的你,則為了他的標準疲於奔命。

(關於如何反制此類人,在《溝通力課程》中我會實際示範)

【三、善意的提問、試煉、考驗】
很多大老闆在用人時,會給應徵者提出許多的考驗,讓他們來證明自己有資格肩負重任。

比方說《莊子·列禦寇》就曾提到九種挑選人才的方法:

  1. 遠使之而觀其忠:派他去遠的地方工作,來觀察他是否忠心。
  2. 近使之而觀其敏:派他在身邊任職,來觀察他是否能敬重上司。
  3. 煩使之而觀其能:派他做很繁雜的工作,來觀察他的能力。
  4. 卒然問焉而觀其知:突然問他問題,來觀察他的機智與反應。
  5. 急與之期而觀其信:倉促的跟他安排約定,來觀察他是否有信用。
  6. 委之以財而觀其人:委託他管理大筆錢財,來觀察他是否能不動貪念。
  7. 告知以危而觀其節:告訴他情況危急,來觀察他的節操。
  8. 醉之以酒而觀其側:故意灌酒讓他喝醉,來觀察他是否有原則。
  9. 雜之以處而觀其色:讓他跟眾人雜處,來觀察他待人處事的態度。
在此提前下,證明就不再是一件壞事了,因為他並沒打算「從你身上獲取什麼」。

在前述例子中,客戶問我:「請用5分鐘告訴我,為什麼我應該要和你們公司合作?」

若我當下判斷,他是真誠地想了解我們和其他公司的差異性,那我也會直率的告訴他,我們能提供給他什麼,所以我和他心中都是無所求的,我們不是為了合作而合作,而是考量到更長遠的互助關係。
愛情的情境也是一樣的,如果你的另一半只是出於缺乏安全感而這麼問你,不妨也趁此機會反問他,聊聊你們的價值觀,進行一場深層溝通。
向別人證明你可以
當天此話題結束後,接著有人問:「若我的心態是,想證明自己不會輸給同事或是朋友?或是我想證明給我爸媽看我可以成功呢?」
其實這完全是另一個主題,但既然提到了,就順便一說。

本文上半部提到的證明,指的是「語句間的主從關係」,而想證明自己不會輸、很厲害、能做到,指的是「你想在別人眼中看起來很成功」。

前者是戰術面的正反運用,後者是心態面的自我探索。
我能給你的建議是:「永遠不要為了讓別人後悔,或是讓別人看得起你而去證明什麼,因為最後悔的人,往往是你自己。」

一般人證明自己的方式不外乎是:

  • 賺更多的錢
  • 買更好的車,住更好的房子,過更好的生活
  • 將某項能力鍛鍊到極致
  • 擁有更好看的外表
  • 跟一個更優秀的對象在一起
但仔細想想,這些事不是非常可笑嗎?
本來你心中懷抱著夢想,為自己的價值而活,但因為禁不起別人的冷言冷語和嘲笑,所以你放棄了自己的目標,轉而追逐「他們為你設立的目標」。
即使最後你成為他們眼中「超級優秀」的人,但那一刻你絕對不會是快樂的,你可以催眠自己這樣很成功,但你內心知道你沒有,你所擁有的一切是一場空。
你用寶貴的時間,完成了別人投射在你身上的夢想,在別人眼裡你很成功,但在自己心裡你很失敗,此謂最終極的失敗。
你可能什麼都有,但卻一無所有。

因此,千萬別用自己寶貴的人生去向別人證明什麼,家人和親朋好友的期望,多半只是擔心你而不是想控制你,我們可以傾聽包容,但不必照單全收。
走出自己的路,去過自己想要過的人生,快樂的活著,愛你的人也會為你感到驕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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